在近些年的KC工作实践中,经常有中国企业朋友找笔者了解电子电器产品的韩国市场抽查制度。
其实,与中国抽查制度类似,电子电器产品通过KC认证进入韩国市场以后,韩国政府将依据相关法规对产品质量实行以市场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管制度,主要针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如果抽查不合格,企业将面临程度不等的行政处罚,严重者甚至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韩国的电子电器产品市场抽查,主要针对产品的安全、EMC及能效方面,今天笔者将根据近年来KC工作实践所了解的相关信息,通过一张表对这三个方面的抽查方式、相关法规及组织部门、不合格处理流程、处罚情况等进行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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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每年KATS制订抽查计划,确定产品目录并实施抽样,委托给上述3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对于消费者投诉的产品,由韩国消费者联盟实施抽检,委托给上述3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 由RRA每年制订抽查计划,确定产品目录并实施市场抽样,指定实验室检测。 说明:另有实验室抽样(每年一次):实验室每年按其KC测试项目比例(如10%)提供项目清单给RRA,RRA按比例(如3%) 从中抽取一定数量的KC项目安排实验室交叉检测,样品由实验室提供(市场买样或找进口商/工厂提供)。 | 由KEMCO每年制订抽查计划,确定产品目录并实施市场抽样,委托给有资质的实验室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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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TL、KTR、KTC完成检测后,将检测结果上报至KATS,如果检测不合格,KATS将出具《改善措施建议书》通知持证人(工厂或进口商),三次通知后,如果工厂或进口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进行处理,则撤销证书并采取处罚措施,并在KATS官网上发布行政处罚公告。 | 实验室完成检测上报结果给RRA后,对于一般不合格情况,将给工厂或进口商发出《违规明细通知书》,一般要求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要求工厂或进口商提供不合格原因分析(说明不合格的责任方和具体原因),如果工厂或进口商超期未整改、提供整改和产品召回方案的,将撤销证书。涉及行政处罚的,RRA一般会发出行政处罚预通知。 | 实验室完成检测上报结果给KEMCO后,如果有不合格情况,KEMCO将给进口商发出《处罚意见书》。如果涉及停止销售的,将出具《停止销售通告》,如发出通告后发现继续销售的情况,将涉及罚款或刑事处罚。 |
| 根据具体情况问责处罚,可能涉及销售渠道、进口商、实验室、发证机构等,根据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分责令改正、停止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产品召回、销毁、罚款多种处罚方式。 | 根据违反《韩国无线电波法》的情节严重程度、违反次数等情况,有责令改正、停止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1-4个月、证书撤销、产品召回、销毁等多种处罚方式。严重者,可能处1年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 根据违反《合理利用能源法》的情节严重程度,有责令改正、停止销售、500万韩元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款等多种处罚方式,严重者,可能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例如能效标志不合格或未按要求使用,可能处500万韩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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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质量观研社》